关于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周宏宪 编辑:牛裕琪 时间:2016-10-3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教育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立项内容
(一)申报类型:本次立项包括招标项目、常规项目、自主项目三类,常规项目立项结果分为重点、一般。
(二)立项内容:常规、招标课题申请立项的内容原则上应符合《许昌2016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一)招标课题
1.招标课题主要针对当前及新时期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申请者可根据《指南》选择其中一个申报,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招标项目单独申报、评审,不计入指标数。
2.招标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
3.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3万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二)常规教改项目
1.常规教改项目主要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的主要方面,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内容展开,立项方案必须具体可行,能够切实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常规教改项目由各单位组织教师、管理人员等根据《指南》自由申报,各单位申报总数不超过申报限额(见附表)。
3.获准的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4千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
(三)自主项目
1.自主项目主要针对申请人个人研究兴趣,结合自身教学实际情况,对所教课程、教法等展开的较为微观的研究。
2.自主项目以单位推荐为主,由各单位组织教师、管理人员自由申报,经所在单位评审后按照申报限额向学校择优推荐,学校不再进行集中评审。
3.自主项目学校不提供经费支持,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由学校统一结项验收(验收成果优秀者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或经费补助)。
三、申请者条件
1.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的专任教师。招标、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在两个课题中出现,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否则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项目组成员限为3-5人,成员必须切实参加研究工作,杜绝署名不实现象。
3.有在研同名或相似的其它校、厅级项目,或已获其他部门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4.上一年度未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其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次立项课题。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教学研究立项申请表》(见附表),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2.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各单位务必按时将《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教学研究立项申请表》(一式五份)及《教学研究立项推荐汇总表》(见附表)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一起集中报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实施与管理
1.招标课题、重点课题立项后学校与负责人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由教务处集中管理;一般课题、自主课题立项后主要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负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2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和课题主持人。因特殊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调整部分内容时,及时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