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宏宪 编辑:牛裕琪 时间:2016-04-2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本学年度教学工作安排,我校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定于5月中旬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学院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材料原件退还给学生,并在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4、学院在《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的“学院认定意见”栏中填写认定意见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学院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汇总到《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中,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6、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务必于5月20日前将2016届《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文档要签署教学院长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其它资料各学院存档备查。
三、申报、认定要求
1、本届本科毕业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将单列,不再计入创新学分。
2、各学院要严格依照申报、认定程序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届时,学校将对各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创新学分认定情况进行抽检,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
3、创新学分申报、认定所用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教务处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