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自律部班级量化管理方案(修订)
作者: 编辑:张亚东 时间:2015-05-16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提高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加强院风建设,自律部特制定如下班级百分制管理条例:
1.针对晚归同学:凡没有有效证明而被通报者,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3分。
2.针对拒检寝室:凡在晚上10:30以后拒绝接受检查的寝室,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2分。如拒报未到人姓名,将对未到人按晚归处理。
3.针对早自习问题:凡被院保卫部通报批评者,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1分,代盖者扣除该班量化分1分;凡被系自律部通报者,每人次扣该班量化分2分,带盖扣除该班量化分3分;凡因出勤卡丢失或没照片被通报者,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1分。
4.针对同学生与检查人员发生争执及打架问题:查明原因,若是同学们不对,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3分,同时接受学校相应处分,若是检查人员不对,将申请给予纪律处分。
5.针对例会、晚会、报告等活动,该出席而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2分。
6.凡被查出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者,每人次扣除该班量化分5分。
7.凡一班一周之内没有晚归及被院、系通报者给该班加2分。
8.每周公布各班所得量化分,每月做一次总评,总评以全院班级为标准,对名列前五名的班级,该班每位同学的量化分加2分,同时还给予该班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总评不到60分的班级,将扣除该班每人量化分2分。
9.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请各位班委及同学们积极配合。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