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
作者: 编辑:张亚东 时间:2015-05-16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毕业资格
1.毕业资格
同时达到下列条件的在册学生可以准予毕业:
(1)通过国家或省统一高考,经省招办批准录取并取得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学籍的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学生守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在学院规定修学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结业资格
(1)在册学生修学了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了毕业技术实践,但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者。
(2)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而未撤销者。
二、毕业资格审查
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核:
1.注册学籍状态的审核
确认毕业学生的学籍和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修学专业、学制、准考证号等。
2.课程学分(成绩)的审核
审核毕业学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获得学分情况。对于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核心技术课程、院定必修课程要逐一审核每门课程是否合格,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8(不含1.8)以下者,专升本学生2年内累计有4门(含4门)以上课程通过补考方获得及格者将不授予学位。对于学生取得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要仔细审核。
3.毕业论文、毕业实践的审核
审核学生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及答辩的成绩,认真审核实践单位对实践学生的鉴定意见,审核毕业技术实践报告。
4.在校期间违纪处分的审核
凡在校期间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需审核其是否已按规定程序撤销处分,是否有考试作弊情况。
三、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细致工作,又涉及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学院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协调以及学生能否顺利毕业。由于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要求学院各职能部门、系、班主任和学生本人都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学院的毕业资格审查的时间流程进行操作。
1.三月份
(1)审核毕业生注册、学籍状态。
(2)审核毕业生课程成绩及学分,下发各门课程不及格学生的名单,通知学生本人,做好复习,参加毕业前的重修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将延迟毕业或按结业处理。
2.四月份
各部门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及建立档案所涉及的缴费、图书、奖惩、体检、党团等一切资料整理完毕,并着手装档。
3.五月份
(1)汇总重修考试成绩。
(2)完成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
(3)组织毕业答辩,录入毕业答辩成绩。
4.六月份
确定毕业生名单,经校教务处审核批准,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结束。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