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为了扩大数学知识在各领域的应用,提高同学们对数学学习的兴趣,特成立数学建模协会。指导同学们运用所学的数学和计算机知识将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模型加以解决。
第一条数学建模协会是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提倡并建立起来的,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经校团委批准后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数学建模协会遵守《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条例》,并按照《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大学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管理条例》来组织实施每年的活动。
第三条数学建模协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在每学期之初,会议制定当学期数学建模协会的活动计划和内容。
第四条数学建模协会每年5月左右举行一次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的领导成员报校团委审批,。任期一年,可连任连选。
第五条有一下情况者不能作为协会的成员:1受校纪,团纪处分的;2已是其他协会或部门领导者。
第六条每学年之初协会将在全校范围内招收新会员,数学建模协会会员的基本条件:1必须是本校学生;2品行端正,遵守正版新葡新京8883net大学生规则者 ;3有一定数学或计算机功底,并对之有浓厚兴趣者;4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凡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必须填写会员登记表,以备入档案,且履行入会义务及职责,由协会理事会审批,并颁发会员证。
第七条招收新会员的办法: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在数学建模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免试录取。
第八条数学建模协会会员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若确有需要,须向协会递交申请,讨论,审批。
第九条数学建模协会每年对全体会员进行一次考评,时间安排在十月左右 ,对在协会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申报校团委备案,对表现差的个人以警告,通报,或开除的内部处分,也申报校团委备案。
第十条数学建模协会的活动经费由校团委分发,协会经费由专人管理,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开,每年向校团委上交经费使用报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本协会的需要,设立指导老师,会长,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小组负责人等职务,通过理事会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理事会由会长,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小组负责人组成。
第十二条本协会理事会的产生每学年初换届一次。换届前,由在任各部门学生干部推荐候选人(每人推荐1~2名)。换届时,以竞选投票的方式产生会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并报校团委审批后对外公布。
第十三条协会理事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须经协会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因协会需要所配备的指导老师,主要解决协会会员所遇到的问题,并在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起指导作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数学建模协会会长
1义务(1)带头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保质保量地完成协会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
(4)积极,主动,开创性地抓好协会的各项工作;
(5)认真落实会员提出的困难,问题以及合理的想法和要求。
2权利(1)独立主持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召开协会的工作会议;
(3)对重大的工作事务,有权代表协会向校团委提出;
(4)对于本协会会员中出现违反协会章程或规章制度的情况,可直接进行处并告知校团委。
3责任(1)因对协会的管理不利,导致协会管理混乱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应负主要责任;
(2)在协会的管理范围内,有重大活动或重大事情发生时,应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3)本人出现不能胜任本工作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工作,事故,表现等)时自己可提出退职申请,或由协会投票或校团委直接罢免。
第十七条数学建模协会秘书长
1义务(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配合协会会长并完成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会长加强协会的管理。
2权利(1)就协会的内部管理事务,可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分工要求,独立处理协会内部的日常管理事务;
(3)对协会的工作和开展的活动有指导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3责任(1)因对协会的管理不利,导致协会管理混乱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应负主要责任;
(2)在协会的管理范围内,有重大活动或重大事情发生时,应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3)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组织和协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时,协会会长可提出罢免;
(4)本人出现不能胜任本工作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工作,事故,表现等)时自己可提出退职申请,或由协会投票或校团委直接罢免。
第十八条数学建模协会组织部长
1义务(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的完成上级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履行协会组织部长应尽的其他工作义务。
2权利(1)就协会的内部管理事务,可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分工要求,独立处理协会内部的日常管理事务;
(3)对协会的工作和开展的活动有指导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3责任(1)因工作失职,导致协会组织工作混乱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应负相应责任;
(2)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组织和协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时,理事会可提出罢免;
(3)本人出现不能胜任本工作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工作,事故,表现等)时自己可提出退职申请。
第十九条 数学建模协会宣传部长
1义务(1)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各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主动,开创性地做好协会的宣传工作。
2权利(1)就协会内部的宣传事务,可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2)按分工要求,独立处理协会宣传方面的日常管理事务;
(3)对协会的宣传工作有指导权监督权和批评权。
3责任(1)因对协会内部的宣传工作失职,导致协会内部的宣传工作混乱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应负相应责任;
(2)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组织和协会会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时,理事会可提出罢免;
(3)本人出现不能胜任本工作职务的基本要求(学习,工作,事故,表现等)时自己可提出退职申请。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协会的财务由理事会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费的管理原则:单项活动,单项借用,单项开支,单项报账。
第二十二条协会资金的来源:(1)会员的会费;
(2)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项活动经费。
第二十三条协会报账的基本程序:使用人先支付一半,并在正规单据上注明用途并签名,协会会长同意后签字,拿社团联领取全额费用。
第五章宣传管理
第二十四条协会的宣传工作由协会宣传部长具体负责。
第二十五条协会内部因工作需要的纸张,原料等同意由协会秘书长管理,宣传部长使用时可找秘书长领取,秘书长作好记载。常用的宣传板,工作由宣传部长管理。
第二十六条宣传板,颜料,纸张等属于协会的固定资产,不得私自外借。
第六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4优先或优惠取得本协会的咨询服务和资料等;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十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6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二十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以上内容实用于本协会的所有成员。
第三十一条以上内容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以上内容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三条根据协会的发展和需要,确需要更改协会名称或章程时,须经协会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协会办公地点待定。
大学生数学建模协会